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青春无“毒”,向毒品与药物滥用说“不”
2026-06-18 09:17: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曹颖 刘哲林 | 点击量:527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曹颖 刘哲林)6月15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良带领刑庭干警一行走进株洲市二中莲花中学,紧扣“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这一主题,带来了一场题为“青春无毒,向毒品与药物滥用说‘不’”的专题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你眼中的毒品是什么样的?”课堂伊始,刑庭干警以一个互动问题引发全场思考。从毒品的法律定义出发,干警层层递进,重点揭开了新型毒品与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极具欺骗性的“画皮”——那些披着“镇痛药”“聪明药”外衣被滥用的管制麻精药品,伪装成“奶茶”“跳跳糖”的合成毒品,以及暗藏玄机的“上头电子烟”,被逐一拆穿伪装、露出真容。干警用一个个令人警醒的真相提醒同学们:日常生活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灯光暗下,一幕幕真实案例在屏幕上呈现:破碎的家庭、痛不欲生的亲人、因吸毒而急剧衰老的面容……警示教育短片以极具冲击力的画面,让在场师生深受震撼。干警结合视频内容,从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三个维度,层层剖析了吸食毒品带来的“三重危害”。

“好奇尝一口没关系?”“代购毒品也犯法吗?”面对这些疑问,干警没有简单说教,而是拿出了天元区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真实案例,用同龄人的惨痛教训来回答。

从吸毒者到贩毒者,从“我以为”到“我后悔”,每一个案例都在敲击着同学们的心。干警的话掷地有声: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面前,没有“小事”,没有“侥幸”。

如何练就青春防“毒”术?活动现场,干警们向同学们传授了青春防“毒”秘籍,分发了禁毒手册,包含毒品识别指南、防毒技巧口诀。

随后的互动环节将课堂气氛推向高潮。“贩卖医用麻精药品构成犯罪吗?”“担心误食毒品怎么办?” 面对同学们争相抛出的问题,刑庭庭长刘伟良一一答疑解惑。一问一答间,法律的种子悄然播撒进少年心田,现场气氛热烈而真挚。

此次禁毒法治进校园活动,是天元区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更是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天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拓宽禁毒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以司法担当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司法之力护航无毒青春,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少年前行的路。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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