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好“文明绳”,养犬“不掉链”!
2026-06-11 16:43: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谷小琴 | 点击量:538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谷小琴)6月8日18时许,桑植县公安局五里桥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澧源镇老观潭社区居民方某某遛犬未按规定佩戴牵引绳。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将方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核查。

询问过程中,方某某如实交代了自身违法行为。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耐心解读《养犬管理条例》,阐明遛犬不牵绳的安全隐患、法律后果及养犬人的责任义务。经劝导,方某某诚恳认错,当场承诺今后遛犬必牵绳,严格遵守文明养犬规定。
鉴于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未产生任何危害后果,桑植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市民的法定义务与社会责任。遛犬不牵绳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还易造成人身伤害、引发邻里纠纷。请广大养犬群众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外出遛犬务必牵好犬绳、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共同维护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辖区环境。
责编: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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