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2人被拘!
2026-06-11 11:09: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蔡 珍 | 点击量:524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 珍)载货三轮摩托车本是农业生产与短途运输的“好帮手”,但在部分群众眼中,却成了违规载人的“顺风车”。近日,慈利县公安局连续查处两起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案件。
碍于情面妥协,行政拘留受罚

6月4日,张某初驾驶一辆无牌载货三轮摩托车出行,途中偶遇邻居李某。面对李某“顺路捎一段”的请求,深知自己无证且车辆严禁载人的张某初起初果断拒绝。在李某的好言相劝下,碍于“邻里情面”和“就坐一小段路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张某初最终妥协,让李某坐进了毫无安全防护的货厢。张某初在驾驶路途中被正在开展交通整治工作的通津铺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面对铁证,张某初对自己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并违法载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初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违规载人,传唤调查被拘

近日,阳和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段巡逻时,发现杨某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并违规搭载两人行驶。民警依法上前盘查,经交管系统查询确认,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杨某某传唤至慈利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
经询问,杨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三轮车并违法载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两名驾驶人皆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这两起案例深刻揭示了部分群众在交通安全上的认知误区——把“人情世故”凌驾于生命安全之上,将“侥幸心理”视作免罚金牌。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安全之上不容“侥幸”,切莫因一时糊涂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守法出行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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