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蒸湘:增殖放流万尾鱼苗护碧江
2026-06-08 17:33: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周楚天 | 点击量:538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楚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在衡阳市湘江河畔,一场特殊的生态修复活动正在进行。在衡阳市蒸湘区法院、蒸湘区检察院以及衡阳市林业局的共同监督下,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尹某、黄某、刘某、李某、蒋某将100余万尾鱼苗投放至湘江中,以实际行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2021年11月,尹某、黄某、刘某、李某、蒋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小麂,该行为致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影响林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对区域性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构成生态安全隐患,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遂提起公益诉讼,将被告尹某、黄某、刘某、李某、蒋某诉至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履行调解义务过程中,尹某等五名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过错,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值“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五被告确定以增殖放流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弥补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失,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一纸调解书,一份生态责。相较于单一的司法惩戒,本案违法行为人通过亲身参与生态修复、履行修复义务,实现了“惩治违法与生态修复双向共赢”。既以司法刚性震慑生态违法行为,又以修复实践弥补生态损耗,同时让当事人沉浸式接受生态法治教育,真正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治理效能,让司法文书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责编:陈梓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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