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接受人大监督 推进依法履职为民 ——汉寿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纪实
2026-05-25 16:13: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田明时 | 点击量:534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明时)

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积极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探索创新联络机制,丰富监督载体形式,将人大的监督支持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书写了新时代基层人民坚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生动篇章。

(汉寿县人民法院院长丁建英在县人代会上报告工作)

强化制度保障,让监督更有“深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既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责任,也是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汉寿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法院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根据代表审议意见精心修改完善,确保报告真实反映工作、准确回应关切。每年人代会期间,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列席各代表团分组审议,认真听取、记录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研究、逐件落实,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定期召开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向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将人大代表的真知灼见吸纳到年度工作部署中,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同频共振。

(汉寿县法院法官深入基层办案)

深化司法公开,让监督更有“广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汉寿县人民法院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指引,不断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和平台,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近年来,法院常态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评议庭审作风、见证执行过程,让人大代表“零距离”感受司法、监督司法。在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多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全过程,接受代表们的即时评议与建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见证法院执行,不仅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让代表们亲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在执行中见证法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努力与决心。

在典型个案中,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收效尤为显著。在一起僵持三年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法院邀请多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从强占房屋的腾迁方案到组织实施,代表们始终在场见证并提出指导性建议,在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和多方协调下,一起可能引发民族矛盾的积案在一日之内顺利执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下乡巡回庭审现场,10多名县、镇人大代表与群众一同参加庭审,监督法官公正办案,同时参与普法宣传,让偏远乡村群众在家门口既能接受法庭教育,又能感受到人大监督带来的公平正义。

(汉寿县人民法院法官集体宣誓)

聚焦专项调研,让监督更有“精度”

汉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专项调研活动,将其作为检视自身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契机。2024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辉勇一行来到汉寿法院,就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太子庙法庭、县法院立案大厅实地查看立案登记工作,详细了解立案流程、便民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院系统汇报了立案登记制执行情况,立案庭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分别发言,与会律师代表也积极提出了意见建议。郭辉勇充分肯定了法院在落实立案登记制方面的有效举措和便民服务成效,强调要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法院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积极改进诉讼服务方式,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推动立案登记制在汉寿法院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配合履职评议,让监督更有“力度”

法官履职评议是人大监督“两院”工作的创新之举。汉寿法院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推动评议结果与审判质效考核相结合,激励法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多次专门听取关于年度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人员名单。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对评议中反馈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评议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以“清单化”管理模式逐项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以评议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同时,法院自觉参与“司法公正常德行”等法治建设专项活动,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诚恳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

主动沟通联络,让监督更有“温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离不开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汉寿法院积极探索拓展代表联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寄送法院工作简报、邀请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密切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使代表们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之前,法院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使法院决策更加符合社情民意、贴近群众司法需求。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法院实行“统一接收、归口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回复”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件建议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汉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更高标准深化司法公开,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汉寿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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