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法院:法官上门“算账” 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2026-05-15 16:44: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朱志军 | 点击量:508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志军)“感谢法院的耐心调解,既帮我们要回了货款,又没伤了我们多年合作的情分。”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柏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乡村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交出了一份暖心答卷。

据悉,原告某批发公司与被告某连锁超市是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南杂干货,被告按约定支付货款,几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久前,因一笔货款迟迟未能到账,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起诉至法院维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前往该超市开展现场调解,力求将诉讼对双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实地了解两家公司经营状况后,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回笼资金、保障后续经营的迫切诉求,另一方面了解被告受网络购物及同类型购物商铺影响,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张的现实处境。

在此基础上,法官细致疏导双方情绪,引导换位思考,并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帮双方算清“经济账”“信誉账”“时间账”,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经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货款的调解协议,原告主动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

从“坐堂问案”到“主动服务”,从“一判了之”到“案结事了”,常宁法院以精准务实的司法举措,既有力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

下一步,常宁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新路径,提升涉企纠纷化解实效,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常宁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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