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检察: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以法为翼护航青春
2026-05-13 09:45: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 何文倩 | 点击量:5173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何文倩)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于岩君走进株洲市第四中学校园,为该校200余名高一、高二学生作了“以法为翼,护航青春”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伊始,于岩君结合自身成长与从业经历,分享了励志求学政法大学、坚守法治初心的职业历程,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随后,宣讲聚焦法治核心内容展开。于岩君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定位,选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合法权益保护、校园周边治理等鲜活案例,深入浅出解读“四大检察”工作职责与法律内涵,并重点解读了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新规,清晰列明12周岁、14周岁、16周岁刑事责任年龄红线,向同学们传递低龄不再是“免罪金牌”、严重不良行为将实行专门矫治教育、多次违法违规不再一味从轻处理等法律准则。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自觉远离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等行为,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行为准则。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检察担当播撒法治种子,用检察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注入坚实动能。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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