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 珍)近日,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通过对线索和警情的深度研判,依托视频侦查等科技手段,连续破获三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成功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8名违法人员,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
店门口停车盗窃,2名嫌疑人清晨被抓
4月25日凌晨,鲤鱼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停在零阳街道某洗衣店门口车辆内的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成功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落脚点。当天早上6时许,民警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刘某和龚某贤因手头拮据,便相约“拉车门”盗窃。两人在途经某洗衣店时,发现一辆停放的车辆未上锁,遂拉开车门盗走现金750元。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对其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小区“拉车门”盗窃,2名嫌疑人落网并退赔
4月20日8时许,鲤鱼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小区内车辆中的4200余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通过视频侦查,很快锁定了两名作案嫌疑人。当日12时许,民警在县城内成功将嫌疑人徐某杰和胡某航抓获。
经查,徐某杰和胡某航为图谋钱财,在某小区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对未上锁车辆实施盗窃。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向受害人退赔全部被盗金额共计4200元。
停车场内盗窃,4名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4月17日,鲤鱼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零阳街道某地下停车场的小车内300元现金被盗,并已现场抓获4名盗窃嫌疑人。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和调查工作。

经询问,4名嫌疑人刘某宇、张某杰、覃某杰、陈某彬对其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三起案件中的8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针对近期多发的“拉车门”式盗窃案件,慈利公安提醒广大车主,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将汽车当作“保险柜”。
1、下车务必锁好车门:养成良好的习惯,无论离开车辆时间长短,下车后都应立即锁好车门。锁车后,建议随手拉一下车门,确认车辆已成功上锁,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
2、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切勿将现金、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烟酒等贵重物品留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诱发犯罪。
3、选择安全地点停放: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有监控覆盖或光线明亮的区域。避免将车停放在偏僻、人烟稀少的角落,不给窃贼留下作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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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