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公安交管部门:一季度快速侦破19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6-04-09 15:14: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牟建平 | 点击量:555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牟建平)

今年以来,湖南常德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防事故、保平安”,持续保持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托快速响应机制和精准侦查手段,1月至3月,全市各大队共计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9起,有力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办案民警的专业化水平和为民办实事的敬业精神,受到群众称赞。

群众送来锦旗表谢意

案件之一:小车肇事趁着黑夜逃逸,被民警慧眼识破。

2月4日18时许,在石门县蒙泉镇梅家河村路段,一辆小型轿车在占道超车过程中撞上对向驶来的另一辆小型轿车,肇事小车驾驶人迅速逃逸。接警后,石门大队白洋湖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当事人描述,天色太黑没看清对方车牌,也看不清车身及颜色。经现场勘查和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的逃跑方向,随即查看事故发生地及周边路口监控,并进行调查走访,最终锁定牌照为湘A72**G的黑色小轿车系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小车驾驶人为闫某某。次日上午8时,民警立即通知闫某某来中队接受处理。起初,驾驶人闫某某还百般抵赖,在大量的视频证据以及民警的政策宣传教育下,闫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占道超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民警引导肇事者指认物证

案件之二:二轮摩托车撞人逃逸,民警追踪到肇事者家中。

3月14日晚8时许,在石门县新铺镇中和铺村有一老人倒在路中间,处于昏迷状态。接警后,石门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联系医院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根据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定肇事车型为摩托车。民警又根据周边路段监控视频,最终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为黄某。第二天,民警赶到黄某家中将其与肇事摩托车一并抓获。

民警找到肇事者家中

案件之三:货车司机感觉撞了东西,以为天黑选择侥幸逃逸。

3月11日19时30分左右,在安乡县荆八线梅家洲村部路段有一行人被车辆撞倒受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安乡大队三岔河中队民警赶赴现场,立即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群众,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牌照为鄂FGR**3重型厢式货车。据货车驾驶人邓某交代,他是从湖北石首驾车前往安乡县装货后前往郴州,在行驶到事发路段时感觉撞到了东西,因为害怕,以为天黑警察根本找不到自己,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

民警抓获肇事车和人

案件之四:事故现场“三无”,民警根据受害老人回忆破案。

​3月4日晚上8点左右,在桃源大队三阳中队辖区一路段一位老人推着手推板车在路边拾荒时,被过往车辆撞倒并受伤。由于事发夜间,老人年事已高且受到惊吓,既没看清车型,更记不清车牌。加之案发地点偏僻,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路面也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散落物或痕迹。面对一起无监控、无目击者、无直接物证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办案民警反复引导受害老人回忆当晚的行走路线,以该路线为中心,调取沿线监控,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驾驶人。面对找上门来的警察,肇事者最终承认了自己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是法定义务,切勿因心存侥幸选择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驾车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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