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长沙简兮婚恋涉嫌欺诈诱签、虚假履约雇相亲托,请求督办退

2026-10-26 16:52:00        网友        类型:投诉举报        浏览量:130

2025年3月23日通过网络广告了解到长沙简兮婚恋服务有限公司,前往线下门店咨询相亲服务。门店工作人员宣传平台拥有大量真实优质单身会员,会严格核验相亲对象身份与单身状态,在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下,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简兮婚恋会员服务合同》,缴纳服务费19980元,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引荐人选不少于4人。签约时我按要求提交身份证、照片等大量个人隐私资料建档。

商家签约前口头承诺会对相亲对象身份、单身情况进行严格核验,但合同条款却写明乙方仅对约见人选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无法对会员资料真实性作出任何承诺。商家刻意隐瞒该核心条款,与前期宣传完全矛盾,属于隐瞒事实、虚假宣传,诱骗我付费签约。依据《民法典》,商家以欺诈手段,使我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该合同依法可撤销。

合同第四条明确约定,乙方不得故意捏造、隐瞒候选人信息,若捏造候选人信息造成损失应当赔偿。但实际履约过程中,机构极少推送人选,线下仅安排3人见面,三次见面流程模板化,相亲对象添加微信之后全部失联,我有合理理由怀疑见面人员是商家安排的相亲托,属于捏造候选人信息的违约行为。无效匹配之后,红娘不反思自身服务问题,反而将相亲失败全部归责于我,持续打压、PUA,并推销高价情感课程诱导我二次付费,我明确拒绝。全程我积极配合见面安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合同第六条写明“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予退费”,该格式条款预先免除商家自身违约责任。本次纠纷并非我无故要求终止服务,而是商家虚假宣传、履约严重不足,先行违约,该条款不能作为商家拒绝退款的依据。同时合同第八条保密条款设置大量隐私泄露免责情形,我无法信任该机构保管我的个人资料,强烈要求商家彻底删除我的全部会员档案、身份材料、照片、联系方式等所有个人信息,不得留存、外传。

长沙简兮婚恋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骗签约、履约缩水,涉嫌安排相亲托造假,侵害我的财产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恳请监管部门核查处置,避免更多消费者受骗。

诉求:1、确认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撤销双方婚恋会员服务合同;2、全额退还服务费19980元;3、立即删除我全部个人档案与隐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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