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薛成 刘丽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面对申请人的质疑与举报,坚决摒弃“机械办案、一封了之”,灵活运用“放水养鱼、柔性纾困”的善意执行理念,成功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与企业重生的双赢,上演了一场从激烈对抗到真诚致谢的暖心转变。
“封”与“活”的两难抉择
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建筑公司将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某光伏公司唯一收入来源是发电收入,法院虽已依法冻结相关账户,但公司运转每月固定需要支出人工、税费等开支,企业生存发展出现危机。
执行干警深入某光伏公司开展实地走访、细致调研,调查发现该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规避执行,而是因前期生产固定资产投入大导致现金流短缺,而公司整体经营架构完整、发展态势向好,具备持续经营和后续偿债能力。
案件执行陷入两难: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急迫的权益,一边是困境企业微弱的生机。综合研判光伏公司债务单一、收入稳定,且已经履行了近50%债务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解冻基本账户,为企业发放保运转开支。
质疑声中的“逆行”
这一“柔性”举措,瞬间点燃了申请人的怒火。一条条充满火药味的微博信息和信访举报,让执行工作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工作挑战。
面对质疑,法院没有退缩,也没有因压力转而采取粗暴的“以拘促执”。为打破沟通壁垒、重塑司法信任,我院迅速调整工作思路,更换案件承办人,用“透明”和“诚意”化解坚冰。
新承办人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搭建双向沟通平台,开启调解工作。一方面,反复向申请执行人释法说理,真诚告知“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执行逻辑,让申请人充分知晓柔性执行是为了盘活企业、保障债权最终兑现。另一方面,积极督促被执行人正视债务,要求在稳定经营的基础上优先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细化还款计划,并督促其全面公开营收、税费等收支明细,主动消除信息壁垒。
阳光下的“破冰”
透明的流程、实打实的履约动作,终于消融了对立的坚冰。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某光伏公司每月从电费中预留运维刚需开支后,结余款项分期偿还欠款,并由法院动态监管回款。
案件圆满办结的那一刻,申请人撤回了举报,由衷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开始真的不理解法院的决定,还产生了误解,现在看来,法官是真的站在双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既保住了企业,也帮我们兑现了权益!”
责编:周萌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