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设套诈骗 判刑又处罚金 利用一些人贪图便宜的心理,虚构紧急遇难事件诱人上钩诈骗钱财,未料两年后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22日,由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盛励,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9年1月17日早上,被告人朱盛励与同伙杨某、刘某、侯某(皆另案处理)相约来到邵阳市东大路一早餐店吃早餐,期间侯某拿出一叠不值钱的秘鲁币炫耀,声称可以借此骗人钱财,被告人朱盛励等闻讯而动,四人争相献策,最后商定:由侯某寻找诈骗目标;刘某假扮政府干部,被告人朱盛励假扮信用社工作人员;杨某开车接应“撤退”。随后四人即开车在邵阳市转悠,寻找下手目标。当行至市区东郊一铁路桥旁时,见被害人李某在等车,侯某假装问路与李搭讪,称自己是外地老板,在隆回出了车祸,急需支付医疗费,但手上只有外币,要到附近的镇政府找熟人帮忙换外币,并许诺以不菲的价钱请李某带路。幸遇这等好事,李某高兴得忘乎所以。 到了镇政府门口,假冒镇干部的刘某正好走出,侯某上前“打听”自己朋友是否在单位,刘某即与同伙杨某打电话,杨称自己不在邵阳,拜托同事刘某帮忙换外币。侯某称有2万元的新加坡外币,可以换12万元人民币,但现急需用钱,能换8万元人民币就行,不信可以到镇上信用社去问。刘某于是带着被害人李某来到该镇信用社,假扮信用社专业人员的被告人朱盛励早已等候在此,刘某将秘鲁币给朱看后,朱称是新加坡币,一元可以兑换5元人民币,李某信以为真。刘某即将李某带出信用社,悄悄与李耳语商量共同来换外币以赚取可观的利差,并将外币交由李某拿着,李欣然赞同。两人到了侯某处称要帮侯换钱,侯称先要交押金,李某拿出身上的一万元给了侯某,侯接过后称押金太少,称李跑了他怎么办?李随即答应马上到银行去取钱,刘某随之,李取回2万元现金给了侯,侯收受后仍称押金太少,要李再找些钱来。刘某随李某再次到镇信用社取钱,途中借口上厕所开溜,在同伙杨某驾车接应下,与被告人朱盛励、侯某逃之夭夭。 2011年1月29日,被上网通缉的被告人朱盛励持假身份证在接受检查时露馅落网。
通讯员 彭宏发 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