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利剑护安宁 ——湖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2021-01-30 12:12:46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李翔         

2020年,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唐龙海 摄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带领干警及新任、新晋升检察官在机关大院宣誓广场隆重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 唐龙海 摄

检察干警进行扫黑除恶普法宣传。 柳勇 摄

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曾卫华涉黑案庭审现场。 宋双双 摄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杨勇 李俊

朗朗乾坤,咸明净,昭盛世。

湖湘检察,剑出鞘,护安宁。

“截至2020年12月25日,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结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等上级交办线索116条,实现‘线索清仓’100%;所有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已全部清零,实现‘案件清结’100%;‘行业清源’中发出检察建议1202份,整改率达100%……”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业绩单,成绩斐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高度、力度、精度、深度上下功夫,涤荡污浊、清除毒瘤、破网打伞、固本强基,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高效推进,三湘大地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同步净化,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频俱增。

构建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

号令既出,动若风发。

时针拨回到2018年1月,随着扫黑除恶的号角在全国吹响,湖南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夯实责任,构建全省检察机关“一盘棋”工作格局。

湖南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和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发领导包案、联点包片等规章制度、文件、通知;构建了“五专”工作模式和“一卡式”全流程监控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了“一把手”直接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扫黑办统筹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湖南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介绍。

压实政治责任,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是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常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三年来,全省各级检察长共承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230余件,副检察长承办重大案件800余件。叶晓颖对尚同军涉黑案包案办理,指导提前介入,审阅近2000页的审查报告,研究解决案件定性、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并选派第二检察部业务骨干现场指导,推动案件顺利办理。最终,通过严审细查,固定21个罪名、64起违法犯罪事实,尚同军等3人被判处死刑,唐先举等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建强专业化办案组织,突出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由专案组集中办理,全面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工作模式,全省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83个,与省公安厅共挂牌督办81件。省检察院扫黑办悬挂作战图,列出办理挂牌督办案件等进展情况,对全省14个市州实行全程指挥、适时跟踪、有力督导。

在办理新晃“操场埋尸案”时,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组建专案组,省检察院专案组常驻怀化4个多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一线指导,审查案件。2019年12月18日,杜少平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当庭宣判,其中杜少平因犯故意杀人等罪被判处死刑,深埋于地下16年的沉冤得以昭雪。同年12月30日,该案涉及的公职人员有10人因渎职犯罪被判刑。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对难啃之案、蛰伏之徒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810件9698人,起诉2530件13096人,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244份,湖南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扫黑除恶没有法外之地

2020年4月30日,由桂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网络大V”陈杰人涉恶案被法院判决,主犯陈杰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1万元,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刑罚。至此,这个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负面信息,恶意炒作有关案事件,起哄闹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恶势力团伙被彻底摧毁。

“扫黑除恶没有法外之地,检察机关要勇于担当,敢于办案,打出力度。”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表示,“从网下到网上、从传统领域到新兴领域,只要涉及黑恶犯罪的都应狠施重拳,都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早在2019年4月,湖南省检察院组织长沙市检察院、浏阳市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办理湖南首例网络“水军”涉恶案——不久前,浏阳市检察院通过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依法将长期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的“网霸”林东亮等人绳之以法。与此同时,湖南省检察院成立了法律政策组、办案指导组、检察建议组、法治宣传组,通过以点带面推动类案办理。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该类案件4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检察履职的初心。”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行霸”等12类重点犯罪重拳出击,共办理此类涉黑恶案件1423件。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一带“黑物业”背后的“王氏家族”王忠和等23人涉黑犯罪组织,把持桂阳生猪市场的“肉霸”谭阿平、李亚军等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盘踞湘江流域多年大肆盗采河砂“砂霸”彭正明、杨小辉等3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先后覆灭。

湖南省检察院围绕“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软暴力”犯罪加强指导,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套路贷”案件后,省检察院及时总结办案经验,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发《“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证据收集工作指引》,指导和推动办理此类案件192件。

精准打击把好案件质量关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如何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办案质量?湖南检察机关将确保案件质量、不枉不纵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坚守的底线。

聚焦证据把关,湖南省检察机关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湘阴县检察院办理张强虎涉黑案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证据材料由最初的21册补充到92册,涉及罪名由最初的6个增加到13个,最终全案共起诉20名犯罪嫌疑人。

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了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湖南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对1170件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其中,省检察院共事前把关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69件,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16件。

2019年10月,廖某平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起诉至资兴市检察院。廖某平等黑车司机长期盘踞在资兴市东江街道罗围社区罗围十字路口路段,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并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该案到底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资兴市检察院对此把握不准,按照规定,逐级呈报给郴州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最终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破解了案件中法律适用的疑难,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顺利提起公诉。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保护伞”线索,追捕追诉是否到位,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监督事项上有无需要纠正的内容?针对这些,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强调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坚决做到不枉不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特别注重“另案处理”“在逃”“情节显著轻微”“事实不清”等同案犯审查力度。共纠正漏捕10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6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5人。

常德市检察院在办理文烈宏涉黑案时,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8人,常德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认定4人不构成涉黑犯罪,并追诉1人,最终认定组织成员25人。

“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扫黑除恶与“打网破伞”同步推进,深挖彻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年来共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1074条,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83人,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41人。

八百里洞庭,江豚腾跃、白鹭翱翔、岸芷汀兰、郁郁青青。

时间回溯到2018年6月,彼时的南洞庭湖却是围堤横立,3万亩洞庭湖面沦为“私家湖泊”。以夏顺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违规承包的湖洲上非法修建矮围、非法捕捞、盗采砂石,组建“巡湖队”,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时任沅江市委书记的邓宗祥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多次收受夏顺安贿赂和红包礼金,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帮助。2019年7月,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夏顺安等11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邓宗祥等7名公职人员被提起公诉,目前都已受到法律惩处。

湖南省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办案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715件。在深挖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明伞”的同时,也彻查涉嫌渎职的“庸伞”。

2018年,衡阳市、衡阳县检察院在办理彭展保团伙涉黑案中,发现彭展保团伙为了逃避打击,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背后存在强大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在向纪委监委移送8条“保护伞”线索后,专案组先后两次与纪委监委会商线索的核查工作,通过共同努力,15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党纪处分,3名办案民警因涉嫌充当“保护伞”被提起公诉后受到法律惩处。

“深挖彻查还意味着‘打财断血’,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印仕柏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惩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做到应罚尽罚、应没尽没,共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意见913余条,涉案金额达116.32亿余元,依法办理涉黑专案中的公益诉讼案件22件,涉案金额达2.9亿元。

“扫黑除恶既要雷霆万钧,也要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检察院扫黑办负责人表示。

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基层腐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乡镇、村社基层组织干部的专项排查整顿以及换届时期候选人的资格联审,向有关单位发出建制补漏检察建议239份,助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桃江县检察院办理王华锋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发现王华锋等人把控村“两委”选举,遂将线索移送县委组织部严肃追究该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岳阳市检察院、临湘市检察院针对洞庭湖非法采砂现象,分别向岳阳市水利局、岳阳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临湘市水利局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深挖彻查涉砂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防范和减少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力保“一湖清水入长江”。

回首来路,轻舟已过万重山;展望前程,快马加鞭未下鞍。湖南检察机关已整装待发,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好了充足准备,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把各项检察职能与扫黑除恶紧密融合,强化源头治理,为湖南一地一域之治进而为“中国之治”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责编:万丹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