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古湖畔:“检察蓝”守护“天鹅白”
2020-11-28 13:29:2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李翔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钟磊

进入11月,市民在东古湖周边聚集观看天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天鹅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惊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检察院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随着前来观看天鹅的游客数量增多,在东古湖湿地周边散落着不少垃圾袋,食物残渣甚至废弃口罩都没有得到清理,对东古湖湿地的水源、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东古湖湿地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荷花村,是岳阳市退耕还湖还湿试点项目,面积约700亩;这里水草丰茂,环境优美,一直以来都有很多候鸟在此栖息越冬,但天鹅大量出现尚属首次。

“现在每天前来观看天鹅的人越来越多了,从长沙、岳阳及邻近县市区赶过来的观鸟客,最高峰时一天能有几百人。”现场调查中,村民这样对检察官说。

“大量天鹅的到来说明屈原管理区境内的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东古湖湿地是屈原管理区境内重要的生态资源,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为天鹅营造一个安心、安全的栖息越冬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屈原管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敏波表示。

事关生态环境的保护,事关数千只天鹅是否能安全栖息越冬。检察官立刻行动,兵分几路,短短一周完成了现场取证、调查行政机关职责、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沟通协调、拟定检察建议等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11月18日,检察院依法向区自然资源局下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天鹅等候鸟的保护、监测、提供食物、收容救护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护安全措施,为天鹅等候鸟营造安宁、温暖的栖息环境。

屈原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书中提及的问题及建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管理区委区管委汇报,并制定了越冬候鸟湿地保护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展开天鹅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履职尽责,确保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白天鹅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员额检察官何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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