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践初心 忠诚履职担使命 ——记醴陵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小组盛亚峰
2020-11-26 13:13:47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唐芳         

法制周报通讯员 唐芳


醴陵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盛亚峰,是近十年来该院最年轻的90后中层正职,也是院扫黑除恶办案小组骨干成员。从检9年来,他先后获得株洲市检察系统“公正执法能手”、醴陵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10余项荣誉,承办的10余件案件被醴陵市检察院及省市院评为优秀案件。

盛亚峰在工作中。

牢记使命 忘我拼搏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盛亚峰以忘我拼搏的精神坚守在扫黑除恶战斗第一线。今年1月25日,他的妻子在社区、高速路口一线参与防疫工作,他接到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的任务后,把年幼的儿子送到岳母家,即投入办案工作。

今年6月,单位又指派他提前介入“10·8”涉黑案。其间,他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有天晚上加班腹部疼痛难忍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确诊为肾结石、尿道结石、肾积水。医生建议他住院治疗半个月,但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他仍然坚持白天正常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参与案件讨论、提出补正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晚上才去医院打点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成功将两名零口供的涉黑组织成员批准逮捕。

9月,根据市检察院安排,他成为“10·8”涉黑案审查起诉专案组骨干。该案案卷达400多本,有24名犯罪嫌疑人。作为主办检察官,为了争取案件办理时间,他每天不是在审查案卷,就是奔波在各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路上。通过40余天的艰苦工作,他与办案组其他成员制作了长达1800多页的审查报告,出具文书近200份,顺利对许爱民、吴增明等2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提起公诉。

严格审查 铁腕扫黑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盛亚峰严格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案件质量。截至目前,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15件,审查逮捕30余人,追捕10余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2份,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咨询50余次,提出补证意见100余条,是目前该院承办扫黑除恶案最多的员额检察官。

2018年6月,他提前介入黄志坚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当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非法长途客运定性不准,他翻阅大量指导性案例,最终提出犯罪嫌疑人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指导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一审、二审法院也采纳了他的意见。2018年,在检察官“五进”活动中走访船湾镇政府时,他看到四合页岩机砖厂杨某某与胡建斌发生纠纷并打架,察觉到可能涉恶,立即向时任侦监科科长黄卫国汇报。在黄卫国的带领下,通过当场询问以及查阅泗汾派出所行政立案的案卷材料,发现胡建斌等4人自2012年以来垄断砖厂送煤业务,从砖厂收取每吨3元的进场费。随即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作为专题汇报。市扫黑办将该案列入黑恶案件进行督办,一审、二审法院均予以认定。

此外,盛亚峰还参与了刘赞等15人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的审查逮捕、研究讨论等。

精准监督 攻坚克难

担任部门负责人后,盛亚峰带领第三检察部在做好日常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针对执行难问题,大胆创新监督方式,主动派员现场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

在梳理何剑锋等人开设赌场系列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时,他发现文琳被法院判处的罚金4万元实际仅执行到位1万元,最后查明该案有13人未执行。考虑到醴陵市法院涉黑恶等执行案件多、财产刑执行压力大等实际问题,第三检察部代表醴陵市检察院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既对该案中法院执行活动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打消被执行人家属顾虑,又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经济状况,进一步督促加快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的执行,最终该案3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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