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展现司法行政担当
2022-12-08 15:59: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尹俊杰         

扫黑除恶斗争进入新阶段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要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松劲、不断档、不滑坡,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机制常态化,永葆斗争精神

建机制夯基础。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衡阳市司法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衡州监狱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衡州监狱涉黑涉恶罪犯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方案制度,下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安置帮教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做到推动有力、协调有效。

浓氛围促学习。通过机关大讲堂和支部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干部职工提升认识,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市局制作宣传栏10余块,在机关各楼层电子屏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视频,将《反有组织犯罪法》读本发放到每名干部职工手中,运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题信息,形成浓厚氛围。

多形式强宣传。制作宣传PPT、视频、图片、文案等内容,汇编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库,供各地各单位免费选用。自主创作《以“法”之名》《“村霸”阿耀覆灭记》等《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短视频,在“法润衡阳”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发布,收获点赞4500余次、播放35万余次、转发5200余次,被省市多家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转载。在“法润衡阳”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推文11条,阅读量达2.4万余次。

治理常态化,厚植斗争土壤

统筹谋划,部署普法宣传“一盘棋”。紧扣“元旦·春节”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屋场恳谈+普法”、法律服务、送法上门、法律讲座、普法微剧等五个一的形式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市今年共组织2000余人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赠送法治文化产品1.5万余份,惠及群众50万余人次。

抓住重点,打好监督管理“一套拳”。开辟监所常态化扫黑除恶“第二战场”。严格规范涉黑涉恶罪犯减刑标准和流程,从严控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通过落实涉黑涉恶罪犯逐人建档,逐人谈话等措施,强化对涉黑涉恶罪犯的教育转化力度。积极与监狱、看守所对接,做到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率100%。牵头开展“雏雁·春风行动”,对服刑在矫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开展资金和心理帮扶,斩断违法犯罪代际传播链条。

整合力量,织密线索摸排“一张网”。定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鼓励引导服刑、戒毒人员积极举报线索,建立涵盖服刑、戒毒人员入监(所)问话、调阅档案、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整合一体的线索摸排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以基层矛盾排查化解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研判。

创新常态化,提升斗争本领

多措并举,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市司法局明确律师行业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工作“八不准”:不准私自接案、不准违规会见、不准恶意炒作、不准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不准集聚示威、不准泄露案情、不准扰乱法庭、不准极端维权,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多管齐下,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对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领域的监管整治,治理行业乱象,全市公证、鉴定人员集中签署《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注重对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阅卷、调查取证、庭审发问、质证等执业权利的保护,为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多方协同,强化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聚焦和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机制,指导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严防黑恶势力染指民生领域。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王汝福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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