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2020-09-11 21:37:43          来源: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李晶)“杨主任,司法确认完成了,太感谢你们了,不然公司又要增加很多负担。”8月31日,申请人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给调解员。

“听说可以申请人民调解调解纠纷,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8月5日,某实业有限公司向炎陵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提交了一份调解申请书。

某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向银行借款3500万元,以其25套商铺提供抵押担保。今年8月5日,银行因该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金和借款利息,欲将其诉至法院。借款公司遂到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纠纷,某实业有限公司表示,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出现暂时困难,并列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调解员得知后积极与银行沟通,希望银行积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8月6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为解决银行所担心的金额巨大、正常利益受损问题,调解员建议双方就达成的协议申请司法确认,8月26日,双方向炎陵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员立即联系法官就协议条款进行审查。依据双方申请,法院8月31日按照司法确认程序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银行达成的协议有效。此举使得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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