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2022-08-11 18:31: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郑雨佳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郑雨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和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29号),进一步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近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衡常发〔2022〕18号,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和支持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人大支持的重点、难点;二是注重操作性,细化需要人大监督和支持的相关事项;三是突出实效性,重点解决检察监督刚性不足问题。

《决定》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根本遵循,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明确了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第二部分,重点阐明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和配合机制;第三部分,重点强调检察机关联系代表的工作要求,明确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特别是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机制;第四部分,明确人大支持检察监督的机制保障,包括定期通报、报备制度、人大常委会支持检察监督的具体形式等。

《决定》的出台,有利于衡阳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用,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平安衡阳、法治衡阳建设,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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