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司法局以构建“五化一提升”管理体系为目标量化推进司法所工作提质升级
2022-08-09 19:44:2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聂好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聂好) 近日,衡阳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制定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计划通过三年行动,构建“五化一提升”(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的基层司法所管理体系,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衡阳、法治衡阳作出新贡献。

方案明确,2022年,全市113个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率达60%。2023年,全市149个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率达80%。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

严格按照党组织设置规定成立党支部,切实加强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党员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性锻炼,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和规范司法所设置,2022年底前全市乡镇司法所建成率达100%。

二、队伍建设专业化

积极推进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专编专用,每个司法所有与工作相匹配的专职工作人员。探索在司法所建立司法协理员队伍,优先安排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司法所所长、工作人员。逐步将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一线,力争2024年底每个司法所有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职业专业学历教育,参加法律、心理咨询等职业资格考试。

三、业务工作效能化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湾村明白人”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通过开展“屋场恳谈会”等多种方式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2022年底实现村(社区)调处案件数占所在镇村两级调委会调处案件总数的比例70%以上。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站所合一”。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志愿组织的合作,推动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和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基础设施标准化

力争2024年底前,消除无房、危房和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现象。为各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等基本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加强信息化应用,推进各级各类系统的应用,做好数据采集和及时更新、汇总等工作。及时、足额保障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支出,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落实必要的基础保障。

五、所务管理规范化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主要的制度,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立足司法所工作职能,建立业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完善便民措施,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办事大厅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责、人员岗位设置、服务事项、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本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辖区群众服务需求和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等实际情况,切实推进司法所本地品牌建设工作,模范司法所达到一定比例。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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