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反目成仇,检察官巧用“检讨书”促亲情
2022-05-17 17:16:3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唐俭 向微 易玉梅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唐俭 向微 易玉梅)“感谢检察官解开了我多年的心结,就算他拿不出钱我也愿意原谅他,我们毕竟是亲兄弟,我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让他去坐牢”。近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亲兄弟因家庭琐事打斗致轻伤的案件进行了人民监督员公开评议,鉴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诚恳的书面“检讨书”取得了弟弟陈某清的谅解,遂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7月3日,年近66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被害人陈某清因生活琐事发生肢体冲突,陈某某持马钉将陈某清殴打致轻伤二级。之后双方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某赔偿陈某清4000元,但因陈某某年纪大,身患残疾缺乏劳动力且家境困难,赔偿金一直没能支付到位,被害人陈某清一直没有原谅因为愧疚不敢回家的哥哥。2021年11月22日,塘田市镇派出所以陈某某故意伤害罪移送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调查,陈某某与陈某清虽是亲兄弟,也一直同住一座土砖屋里,但是双方一直有矛盾,积怨已久。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本想叫上女儿一起与被害人陈某清化解矛盾,但是陈某清以为哥哥是要叫上帮手一起来欺负自己,所以打算先下手为强,将陈某某推倒在地,陈某某在慌乱中随手抓起身旁的马钉向陈某清挥去,没想到这一下直接将弟弟左面部击伤。

承办检察官在查阅案卷后认为,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其家境困难,与被害人还是亲兄弟,常年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检察官积极进行释法说理,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同时,检察官也多次前往陈某清家中耐心劝导。最终,这份充满真心与歉意的“检讨书”打动了弟弟,陈某清表示不再需要赔偿并愿意谅解陈某某。

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评议后,认为检察官积极主动作为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案虽然没有赔偿款,但是让兄弟俩化干戈为玉帛,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考虑到63岁的被害人陈某清的家庭条件困难,依靠收废品为生,未婚且没有子女依托,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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