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毒案
2021-09-02 01:29:2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尹静         

本报讯(通讯员 尹静)8月31日上午,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3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指控,自2021年1月31日起,被告人陈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先后为杨某代购甲基苯丙胺(冰毒)4次,并从中获利;被告人杨某通过微信联系,转卖甲基苯丙胺二次,并从中获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贩卖毒品4次,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2次,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此外,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并从中获利27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卧室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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