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无住所 司法调解得安置
2021-03-05 08:32:54
来源:茶陵县司法局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沈蓓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沈蓓)近日,在茶陵县司法局马江司法所的调解下,一名刑满释放无住所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宁某兵是邵东人,早年父母双亡后离开邵东,独自一人流落至茶陵,与茶陵县马江镇玄武村的周某娇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最终因感情破裂上诉至法院被判决离婚,二人以前共同建造的房屋被分割。宁某兵缺少法律意识,出卖亲生孩子,成为拐卖儿童的罪犯,2016年被茶陵县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2020年10月20日,宁某兵服刑归来后,发现周某娇占了他的房子并进行了修缮,拒绝他进屋。宁某兵孤身一人,没人帮衬,一时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宁某兵手持离婚判决书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宁某兵找到茶陵县司法局马江司法所,所长彭敏明接到他的调解申请后,根据情况将此事转交玄马江镇武村村委会受理,玄武村村委会联系了当地敬老院,计划让宁某兵在敬老院生活,并由周某娇支付宁某兵一些补偿金。宁某兵还是决定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于是找到法院请求调解。
今年2月3日,马江司法所再次受理了宁某兵的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申请。当日下午,彭敏明与玄武村调解主任一同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化解纠纷。司法所根据法院有关财产分割的判决,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调解完毕后签订了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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